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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积极探索运用罚款机制 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
www.ys.nanchongpeace.gov.cn 】 【 2022-05-23 17:18:37 】 【 来源:南充营山政法长安网

  罚款是强制执行中的处罚措施之一,是司法实践中有效行政手段。近日营山法院执行局针对一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下达罚款决定书,震慑一批、推动一批被执行人主动如实申报财产线索、配合执行、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一是严格审查罚款门槛。强制执行中的罚款决定书出具要合法合规,营山法院执行局由承办法官各自梳理,严格审查被执行主体,对有逃避执行、拒绝配合执行、未依法如实申报个人财产、违反消费令进行消费等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行为的被执行人,通过全局讨论的方式共同商议是否出具罚款决定书。


  二是坚持遵守程序要求。执行局出具的罚款决定书由局长审核,院长签发,保证程序合法;同时在送达被执行人时明确告知其如有异议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充分保障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罚款决定书的出具,营山法院执行局得以快速执行一批小标的、有财产未申报的案件;促进一批被执行人在收到罚款决定书后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缴纳罚款,节省了执行法官办案精力,提高了执行案件办案效率,同时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执行效果,体现了罚款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作用。(供稿:杨岚兰)


编辑:唐蕴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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