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残疾群体权益保护
深化司法救助。将司法救助贯穿于案件办理始终,将其作为保障弱势群体基本人权的重要措施,2021年以来,对残疾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进行司法救助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6万元。
优化办案机制。发挥“四大检察”融合作用,依托部门线索发现与双向移送、信息共享、办案协同等一体化工作机制,及时关注需要帮助的残疾人,给予特定人群特殊关怀,以实现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平等,贯彻落实民法典平等保护原则。
细化公益诉讼。围绕促进残疾人入学、就业、生活质量等方面统筹开展公益诉讼,分析网络招聘广告中涉及歧视残疾人就业的违法情形、现场勘验核查盲道建设情况、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交流,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让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强化司法宣传。多元化宣传司法助残政策、流程,发动乡镇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设置普法宣传点,宣讲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向残疾人士、助残企业、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引导相关人员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
编辑:景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