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三大建设 > 平安建设 >
营山县检察院三项举措聚力寄递安全 以“检察蓝”护航“邮政绿”
www.ys.nanchongpeace.gov.cn 】 【 2023-11-06 11:37:50 】 【 来源:营山政法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和省、市院针对寄递领域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治理建议,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联席会商凝聚寄递安全管理工作共识,健全机制共促安全治理共建共治新格局,协同开创寄递企业“法治联络员”新举措,强化了营山县域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监管,推动了寄递安全问题和寄递企业安全生产的诉源治理。


  一是联席会商凝聚安全寄递共识。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进一步加强寄递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邀请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等相关单位和顺丰快递、中通快递等9家寄递企业代表参会。会上详细解读了《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寄递安全犯罪及刑法规定,介绍了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和近年来办理的安全生产相关刑事案件。与会职能部门就寄递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就检察工作如何与行政监管工作充分结合提出意见建议。参会寄递企业代表介绍了落实“三项制度”情况及难点,并表示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寄递安全管理工作。三方结合检察监督、寄递监管、安全寄递进行了充分讨论,就寄递安全制度落实、信息共享、线索举报、案件移送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二是会签机制共建安全寄递共治格局。为促进寄递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与行政监管部门会签了《寄递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强调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对于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犯罪活动要加大协助和打击力度,形成整治合力;明确了协同办案、行刑衔接、线索移送等工作要求,为涉寄递安全案件的办理提供规范化指引;健全了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及时共享、定期通报辖区内有关涉嫌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犯罪活动的案件移送、立案、批捕、起诉、裁判结果等方面信息。


  三是派驻“法治联络员”强化检企协作,共护安全寄递秩序。县检察院建立员额检察官担任寄递企业“法治联络员”制度,向每家寄递企业派出一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联络员,负责联络对口企业,定期走访,了解寄递企业落实寄递安全相关制度的情况,为寄递企业提供法律知识服务,并向寄递企业和群众开展寄递安全宣讲,对企业涉及寄递安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提升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寄递安全意识。自成立寄递企业“法治联络员”制度以来,已开展法治宣传7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线下线上接受企业咨询80余次,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寄递安全意识。


  


编辑:景薇薇
营山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