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营山查获一批假冒名酒案
近日,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局,对群众举报涉嫌销售假冒“剑南春”名酒的县城某购物中心开展联合突击检查。
经各酒业公司专业打假人员对消费者投诉的“剑南春”及扣押的涉嫌假冒名酒进行鉴定,消费者购买的6瓶“剑南春”及执法人员现场扣押的“国窖1573”36瓶、“剑南春”42瓶、“红花郎”8瓶、“瀘州老窖”66瓶、“瀘州老窖特曲”2瓶、“五粮液”13瓶、“五粮春”19瓶共192瓶酒类其产品外包装与酒业公司生产的产品特征不符,均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另外“贵州茅台酒”4瓶待酒业公司鉴定人员鉴定。当事人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酒类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该购物中心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目前,该局已对该购物中心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编辑:景薇薇